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农大行字〔2016〕8号
(2016年3月21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完善研究生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助一辅”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人事处、教务处和计财处等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办法中的 “三助一辅”是指面向全校设置的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科研助理(简称“助研”)和研究生辅导员。
第三条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择优录用、严格考核,分类付酬”原则。
第二章 岗位聘用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 聘用的研究生应身心健康,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对待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
第五条 “三助一辅”岗位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设立,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经济困难研究生。
第六条 在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从事“助教”、“助管”或研究生辅导员工作。聘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取消其“助教”、“助管”或研究生辅导员资格。
第七条 为保证培养质量,研究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必须经导师同意,并签署意见。对学习和科研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研究生,导师可提出终止其“三助一辅”岗位的申请,报研工部备案。每名研究生最多同时兼任两个岗位(含助研)。
第三章 岗位设置及工作内容
第八条 岗位设置
用人单位在每学期结束前三周内,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三助一辅”岗位需求计划,并提交研工部、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全校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参与“助研”岗位,“助教”和“研究生辅导员”岗位设置指标均按照不超过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3%确定,“助管”岗位设置指标按照不超过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4%确定。
第九条 岗位审核
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三助一辅”岗位审核的组织实施和统一协调工作。教务处负责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的审核、认定;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的审核、认定;研究生导师负责对助研岗位的审核;各用人单位负责助管及研究生辅导员岗位的审核、认定。
第十条 岗位工作内容
“助研”岗位:承担导师安排的科研及相关辅助性任务。
“助教”岗位: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部分课程、部分章节和实验指导课的课堂教学工作。
“助管”岗位:承担校内各类教学管理、实验室管理、科研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研究生辅导员”岗位:协助学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党团建设、就业管理服务等辅导员性质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要对受聘研究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加强考核。
第四章 经费来源与资助标准
第十一条 经费来源
“助教”、“助管”和研究生辅导员岗位经费由学校出资。“助研”岗位经费由学校和导师各出资50%。
第十二条 资助标准
参加“三助一辅”岗位工作经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发给“三助一辅”津贴。“三助一辅”津贴的发放标准为:
(一)硕士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按学期发放(每学期5个月),具体标准如下:助教津贴为400元/生/月;助研津贴为300元/生/月,按一年10个月发放;助管津贴为400元/生/月;研究生辅导员为400元/生/月。
(二)博士研究生助教津贴按照学期发放(每学期5个月),具体标准为:助教津贴为800元/生/月;助研津贴按一年12个月发放,具体标准为600元/月;博士不设助管和辅导员岗。
第五章 岗位申请与聘任
第十三条 岗位申请和聘任
研究生工作部在每学期倒数第二周公示下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及应聘条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须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提出申请,经学院、研工部审核,研工部组织各设岗单位面试后择优录用。选聘工作应在公示之日起两周内完成。
第十四条 签订岗位协议书
受聘的研究生上岗前要与设岗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量及工作目标。聘用协议书与期末工作考核结果一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第十五条 岗位培训
各设岗单位应在上岗前组织受聘研究生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使研究生了解岗位职责,了解教学规律与管理要求,保证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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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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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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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博士 □硕士 |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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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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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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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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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岗位类别 |
□助教 □助管 □辅导员 |
应聘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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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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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根据目标岗位要求,介绍个人经历及能够胜任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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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师
意 见 |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聘 用 单 位 意 见 |
同意聘任至 部门 岗位
聘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每周工作 小时/课时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研工部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本表一式三份,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一份,设岗单位一份,研工部(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