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部门首页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6日 08:45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全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76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晋教发函〔2019〕6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切实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2019年是教育统计制度落实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以下简称《规定》),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高质量的统计保障。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底线意识,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坚决压实责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按照农大行字〔2018〕19号《山西农业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健全本部门统计工作机制,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

二、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核心任务,在“源头”上下功夫、在“核查”上找问题、在“精细”上做文章,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统计数据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学校。各部门统计工作须进行台账管理,对各类统计表的原始记录要及时备案与归档,教育部和教育厅每年会对各高校的统计工作进行抽查。

三、其它事项

《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等相关统计报表已置于发展规划处通知公告栏,请各部门统计工作人员自行下载进行填报,在填报表时须先详细阅读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报表填完后要按说明校验表间关系,确保填报的准确性。为使表格后期能顺利导入系统,请填报人在填报过程中切勿修改表格格式。报表所填数字均须有相关材料支撑,请留底备查。

报表须于10月18日前交回发展规划处,电子版请发邮箱sxndfzgh@163.com。

联系人:王伟

联系方式:6285100;18903541982

附件:

1、《2019年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excel填报系统导出)

2、《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PDF填表具体说明)

3、2019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修订主要内容(高等教育)

4、各部门负责填报表格具体分工

发展规划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