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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坚决零容忍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8日 10:10    作者:杨国营    来源:中国教育报    点击率: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近日发文称,青年演员翟天临遭“学术打假”,校方已成立事件调查组。翟天临近日接连被多家媒体爆出其博士学位的取得并不完全符合相关规定,其在读博士研究生期间发表的一篇学术性质文章涉嫌大面积抄袭。此后事件持续发酵,其硕士毕业论文亦被媒体发现存在与他人论文大面积重复问题。2月14日,北京电影学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已经针对此事正式展开调查,并已通知翟天临。同一天,翟天临本人发表致歉信,表示会退出北大博士后站。

学位制度是构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石,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容丝毫践踏。博士研究生教育处于国民教育顶端,即便在高等教育逐步走向普及化的今天,博士在人们心目中也仍是高层次人才的代表。人人都有追求博士学位的权利,但有的人面对学术时,投机心理较重,敬畏之心欠奉,而毁坏学术诚信的“蝼蚁”,正是平时对学术缺乏敬畏之心以及对学术规则的无视。一旦出现了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就意味着突破了学术伦理的底线,必将为之付出沉重代价。

无论是作为求学者还是科研人员,学术诚信都是一切成绩的基石,是个人诚信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每一个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或谋求学位的人来说,都要对学术心存敬畏,牢牢守住学术诚信的底线,对一切可能与学术不端沾边的行为坚决说“不”,要像爱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惜学术声誉。这并非最高要求,而是最低要求。

博士学位可谓人见人爱的鲜美果实,但获得它要靠扎实的努力和与之匹配的学术实力,绝不应通过投机取巧甚至弄虚作假来取得,其他学位同样如此。须知,学位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一直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1980年2月,我国颁布了《学位条例》,标志着我国学位制度的正式建立。多年来,我国逐步建立起常态化的学位授权审核机制和学位论文抽检制度。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教育部于2000年印发通知,开启博士论文抽检工作。2014年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规定: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对连续两年均有“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术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

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做到零容忍。目前,我国已经构建起了以学位授予单位质量保证为基础,以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由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内部质量保障和外部质量监管体系。

学术是一所高校的立身之本,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当一所高校的教师或学生涉嫌学术不端,不仅个人要面对公共舆论的凶猛火力,学校的声誉也会因此一损俱损,引发公众对其招考程序是否公平公正的质疑和忧虑。作为学位授予单位,高校即便没有纵容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至少也有失察之责,没有尽到学术把关者的责任。一旦有教师或学生涉嫌学术不端,高校不能以只是个案为由不予重视和反省,更不能想方设法遮掩搪塞,或者坐等公众注意力转移,最终让问题不了了之。高校管理者必须明白:在正视问题的基础上,正面回应和解决问题才是最好的舆情应对之策,才是真正对学校的声誉负责,才能以儆效尤,避免更多教师和学生出现学术不端等行为;倘若一味讳疾忌医,必将透支学校数十年乃至上百年累积的社会声誉以及广大校友对母校的向心力。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作为求学者,要始终不忘求学求知的初心,严格进行自我约束,严守学术道德,不能有丝毫懈怠。唯有通过严格的科学训练和考核,真正符合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堂堂正正拿到的学位,才是真正的荣誉,才值得为之骄傲。

(作者系本报记者)